公司之組織結構

  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,寶島眼鏡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制定之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,訂定本公司之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,以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,並同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。且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,並促成經濟、環境及社會之進步,寶島眼鏡參照《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》制定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》,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。另,寶島眼鏡亦制定《誠信經營守則》、《道德行為準則》及《檢舉辦法》等規章以加強內部控制、降低公司經營風險,並建立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。相關公司治理規章請見寶島眼鏡官網連結。

  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、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董事會下設有審計、薪酬等功能性委員會。功能性委員會應對董事會負責,並將所提議案交由董事會決議,功能性委員會所訂定之組織規程、職權事項、議事規則、行使職權時公司應提供之資源等事項,亦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。其餘更詳盡的公司治理架構與各部門業務執掌。

治理結構

  寶島眼鏡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,本公司董事會在蔡國洲董事長秉持著「認真、有能力、獨立」的治理理念領導下,肩負監督公司守法、財務透明、即時揭露重要訊息、誠信經營等責任。且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,董事會建立了薪酬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及內部稽核等各式組織和管道,每季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,議題亦包括經濟、環保及企業社會責任(包括相關風險及機會評估、遵循道德規範及誠信經營)等。

  本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會之間維持著順暢良好的溝通,且經營階層也必須對董事會提出公司經營策略,並透過董事會與會成員討論,評估這些策略成功的可能性,且經常檢視策略的進展,期能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作調整,致力於創造全體股東最高利益為優先。